“因此,法官大人,列位大人,未成年人有何权利?依照撒利克法典,第一个纵火之人,趁母牛在悠扬乐声中扭动鼻子时,不用哼鞋匠的小调,而应念祈祷文……
“以上便是我的陈述,法官大人,我要求对方给予我一应赔偿。”
庞大古埃见吸梅毒大爷说完,便转问闻璧公:“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?”
闻璧公忙答道:“没有了,法官大人,我的陈述已经是既翔实又清楚的了。看在天主的分上,让我们赶快对这个官司做个了断吧,说实在的,为了打这场官司,我们可是没有一天不花去那么多白花花的银子啊!”
[1] 被告所作陈述,与前一章原告的陈述一样,前言不搭后语,实为作者有意所为,让读者看不出前因后果,为避免过于啰唆,影响读者阅读兴趣,译者稍稍作了删节。
第十三章
庞大古埃对诉讼案进行了判决
这时,庞大古埃便站起身来,把法院院长、法官、法学博士等召集在一起,对他们说道:“诸位,本案控辩双方的当庭辩白想必你们都听清楚了,不知意下如何?”